從4月底開始,山西省煤炭供給側改革細則密集出臺,截至目前,已經公布了三批多達十幾個改革實施細則。由于嚴格執行限產減量的政策,山西省去產能工作已經初見成效,4月份的煤炭外銷量同比大降超20%。
山西省煤炭供給側改革工作初見成效
從4月底開始,山西省煤炭供給側改革不斷發力,密集出臺了多個細則。
5月23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三批7個《實施細則》,具體包括《關于從嚴控制煤礦項目審批的實施細則》、《關于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的實施細則》、《關于全力做好就業安置工作的實施細則》、《關于符合條件人員可實行內部退養的實施細則》等。
其中,《關于從嚴控制煤礦項目審批的實施細則》提出,2020年前,原則上停止核準新建煤礦項目。不得核準國家規定禁止新建的煤與瓦斯突出、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開發項目。停止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審批。
此前,還公布了《山西省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》以及兩批配套《實施細則》。
今年以來,在山西省嚴格限產控能、深化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,山西省4月份煤炭外銷量出現大幅下降。
據最新數據顯示,山西省4月份煤炭外銷2481萬噸,環比下降18.4%,較2015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23.5%。1月份-4月份累計外銷煤炭11493萬噸,同比下降10.5%。
此外,24日,山西省統計局對外發布的數據顯示,2016年4月份,山西省規模以上企業原煤生產5818.75萬噸,與上年同期相比,產量減少21.3%。
需要一提的是,在改革細則中,山西焦煤集團被確定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。2016年10月份開始啟動試點工作,研究提出深化企業內部資產業務重組整合方案,2017年全面推開。
業內人士認為,焦煤集團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后,要發揮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作用,主要在資本運營方面發力。